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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是辽宁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位于大连市区繁华地段高档写字楼内,具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一流的商务环境,现已成为辽宁省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十分重视律师事务所业务结构的综合化和律师分工专门化的结合,现设有公司、民商、刑事等多个业务部门,以团队化管理为保障,能够有效应对客户面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法律事务。
本所拥有一支学习型的团队,在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努力钻研业务。现有注册律师13人,实习律师1人,行政人员3人。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等著名院校,法学功底深厚,法律工作经验丰富。其中一人现担任辽宁省人大代表,并被评为“辽宁省首届十佳律师”。
本所律师工作专业、细致、严谨、认真,曾成功办理多宗在全国有影响的民商事、刑事案件。服务对象包括大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名列世界500强的企业、国有及民营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等,为他们提供广泛涉及诉讼、金融投资、公司证券、知识产权、税务、房地产及工程建设等多领域、全方位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业务力量雄厚,亦不断开拓创新,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所同北京、上海、香港、日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的网络,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多年来,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以其极强的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赞誉及社会各界的认可。我们将秉承“精韧不怠”的箴言,持续提升自身素质,继续钻研创新,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精韧不怠:
“精”益求精,要有目标和追求,保持高度的自信心。每件事从细节做起,要能处乱不惊。不浮躁,不抱怨。
“韧”性十足,经常保持微笑和幽默感,保持自己的一颗童心,要有感恩的心,尊重弱者,乐于助人,学会宽容和欣赏他人,学会换位思考,对每一件事都看到其美好的一面,常和别人保持合作,对每位遇到的人,讨论快乐、健康、愉悦的话题,学会和别人一块分享喜悦。
“不”的哲学,不沉浸于过去,无论它是成功还是失败,忘掉过去的错误,豁达乐观,人生的意义在于经历。
“怠”是敌人,懒惰是成功的克星,多花时间在改善自己方面,无暇批评、指责别人。今天的事不要拖到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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